电子笔录及开发文书制作可行性探讨

作者:匿名 来源:文章屋 更新时间:2024-04-19 01:20:30 工作总结

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开拓了广阔空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大中城市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的决定》指出:“向科技要战斗力,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检察干警素质,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为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科技强检的精神,以检察信息化为重点,积极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本文针对科技强检在办案中运用的可行性进行了一些粗浅的探讨,特别是
围绕电子笔录在检察业务中的运用进行可行性探讨。

一、我院已具备在检察实务中运用电子笔录的物质基础

“以计算机技术为中心,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是科技强检的重要战略目标。近年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委和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切实把科技强检工作纳入基层院建设和正规化发展轨道,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多层次争取检察科技经费,为逐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目标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特别是我院近年来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增强工作主动性,不等不靠,多方筹集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和网络建设基础工作的落实。对于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网络服务器、无线通讯设备等硬件设施已经基本配备齐全,为在检察实务中运用电子笔录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打印笔录的法律效力

打印出来的电子笔录交由当事人核对,需要大量修改的可以在制作的笔录中进行修改后再打印,少量修改的当事人可以在笔录上直接修改,并在修改处补捺指印,笔录打印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每页签名捺印书写日期,页尾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书写“以上笔录几页,我已看过,和我讲的一样。”签上名字和时间,讯(询)问人员和笔录制作人员的签名也必须手写,这样笔录完全具有法律效用,解决了电子笔录的合法性问题。

三、电子笔录同当前手写笔录的比较优势

1、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电子笔录制作好后,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办案审查终结报告中需要援引笔录的部分,可以直接“粘贴、复制”,大大节省了后期案件审查过程中文书制作的工作量。另外,现行手写笔录遇到重大案件要由主办干警自己书写笔录,记录人员与主办人员的相互配合很难实现,制作电子笔录,对于记录人员记录有出入的,主办人员可以立即提出纠正,减少了重新制作笔录的可能性。

2、文字书写规范,容易辨认

现行手工制作的笔录,各办案人员书写习惯不同,特别是遇到文字书写不规范的笔录,他人很难辨认,容易引起歧义,影响了笔录的法律效力。特别是在当前办公自动化的趋势下,再继续沿用手写笔录已经不符合时代的潮流。

四、电子笔录具体运用及开发笔录文书制作系统设想

1、当前在硬件设备上我院已配备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我院检察干警已经普遍使用电脑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庭审记录,打印各种报表资料,有熟练的使用电脑基础。同时经过我院组织的文字输入强化练习,我院干警文字录入水平已经得到很大提高,应该说,目前在我院使用电子笔录软、硬件要求均已经达到,完全具备立刻使用的条件。

五、电子笔录应用前景

电子笔录运用目前已不成问题,各类带有word系统的计算机都可以使用,不必专门培训,只需较短时间练习,继续提高少部分干警文字输入速度即可。如果能在不久的将来完成我院电子笔录制作系统的研发,将更快的将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到检察实务中来。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相信电子笔录会成为检察干警打击犯罪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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