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收费检查科工作总结

作者:匿名 来源:文章屋 更新时间:2024-04-28 11:46:03 单位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本科共完成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对食盐销售价格进行了大检查

今年三月份受日本地震核泄漏事件的影响,我县出现了部分市民抢购碘盐的现象,根据局领导的统一部署,我科对县内北部各大超市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上海发联超市(东丰店)高价出售食盐,,引起市民抢购,经局领导同意对该超市罚款两千元的经济制裁。

二,对天星物业有关收费进行了检查

2011年4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与县委纠风办联合对天星房地产有限公司物业收费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物业擅自收取院内停车费。我局与县委纠风办联合做出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此项收费。

三,对宏宇供热有限公司和天星热力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今年年初根据局领导的工作安排,我收费检查科对宏宇供热和天星热力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11年旧楼改造中擅自提高旧楼改造费和地热报停费,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分别处以五万元和三万元的经济制裁。

四,根据吉林省物价局文件,吉省价捡(2011)85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与城建局协调对东丰县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丰县天星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六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送达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并在适当时机对上述六大开发企业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大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企业要做出严肃处罚。

五,对全县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省价捡(2011)37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科对全县49所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共有36所中小学存在违规收取试卷费问题,共计违纪金额17万余元,由于目前中小学正处在放署假时期,此案待于教育局协商后再行处罚。

六,完成对人社局,网通公司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检查。

七,参加了局里组织的庆“七,一”长影世纪城观摩活动。

以上是本科在2011年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下半年本科将完成科室分工余下的其他单位的检查工作,并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使价格执法和价格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富县裕民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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