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匿名 来源:文章屋 更新时间:2024-04-28 05:27:57 实施方案

  安委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我市做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制定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xx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苏xx担任,副主任由市安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担任,办公室设在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媒体支持单位:中国安全生产报、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时报、xx电视台,舜网。

  四、全市重点活动安排

  (一)“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观看影视录像或请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发表重要体会文章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营造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各县(市、区)都要组织一场专题活动。

  每个县(市)区党政领导及市政府部门领导,围绕“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撰写一篇关于学习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谋划推动本辖区安全发展的署名文章,字数1500字,将集中在xx日报《县市区党政领导谈安全》栏目刊发。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邀请市安监局领导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做客舜网“时政大家谈”栏目,进入舜网视频直播间,进行网络政务访谈,与主持人对话,为广大市民网友解读相关政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让更多市民加入到关心关爱安全的行列。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二)“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家确定从今年开始,将每年的6月16日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xx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在这一天都要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届时,市安委会有针对性的选择一个县市区,请市政府领导及安委会领导出席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部门和县市区要组织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各部门、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热线、现场直播、现场咨询、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各类媒体、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职业卫生知识、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咨询服务。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开辟专题或专栏,播出安全警示教育片。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委办〔xx〕7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以应急演练为契机,制定详细应急演练方案。要在矿山救援、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安全、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汛期安全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实战演练(或演习),组织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或演习)。普及应急常识,检验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督查活动。对照《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济安发〔xx〕11号)文件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要求,通过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挖细查安全隐患。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运输、油气管道、城市燃气管网、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集中督查。
(六)开展“xx安全发展”公益宣传用语征集活动。为凝聚推动安全发展的共识和智慧,加强全市安全发展的公益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各届的安全意识,形成“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xx安全发展”公益宣传用语征集活动。公益宣传用语突出“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发展核心理念;展现省会城市和泉城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关怀,激发和引导社会各届共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体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市民精神和主人翁意识,汇聚安全发展、人人有责的正能量;倡导“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安全文明新风尚,实现xx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公益宣传用语总字数在8至30字。
(七)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其中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企业、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安全社区帮促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和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活动,市总工会会同市安监局结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优秀班组创建,在企业开展“落实岗位责任、查找身边隐患”活动。
(八)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全市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6月份在xx日报、舜网和市安监局网站刊登竞赛试题,参赛者登录舜网、市安监局网站xx日报相关专题页面了解参赛规则、奖品设置等信息,并进行在线答题。题目设置将含选择题、判断题等。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获奖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动员当地民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九)开展安全文化书法绘画摄影有奖征集活动。面向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全市安监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书画摄影爱好者,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和“我安全,我健康,我幸福”为主题,开展作品征集活动,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将评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国家级评选。
(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进企业,举办安全培训机构课件评比和讲课比赛活动。组织市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通过监督执法向相关用人单位宣贯《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制作职业病防治专家讲座光盘送进企业。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推动全市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交流安全培训教学经验,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培训教学质量,在全市安全培训机构中,继续开展第六届教师课件评比和讲课比赛。
(十一)开展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群众见面会活动。为深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群众见面会活动。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责任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按照“广泛纳言、深入剖析、落实责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企业、行风监督员等各界代表、召开“直面问题、践行承诺”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群众见面会活动,现场收听群众反映问题的电话录音,积极听取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面向社会公开。
(十二)开展执法互查交流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互查交流活动。检查内容分为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主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有毒有害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汛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五、各县(市)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市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六、企业活动安排
各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企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争创安全优秀班组和“反三违”活动等。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做到每项活动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精心组织,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亲历亲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安全生产月期间,政府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政府分管领导至少要参加两次、相关部门领导至少要参加三次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街道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统一步调,形成声势,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对自选动作要有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要厉行节约,活动既要有声势,又要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级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加大宣传报道密度;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加强舆论监督,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到市安委办。要认真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市安委会将对组织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请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安委会将本单位、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咨询日活动方案及联络人员名单于5月26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工作总结于6月30日报送。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商xx   
联系电话(传真):0531-666xxxx
电子信箱:666xxxx@163.com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xx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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